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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9 21:57   |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
(1998年10月21日柳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23日柳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修正)
第一条
第二条
根据会议需要,可以邀请驻柳州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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