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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力争在2025年底对保护区内现有速生桉树林地完成改造

莲花山保护区将全面“退桉”

  发布日期:2022-06-30 15:42   |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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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在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议案>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我市将积极引导林农在莲花山保护范围现状控制区24.9平方公里、综合利用区3.1平方公里不再新种速生桉树,并力争在2025年底对两个区域现有桉树林地完成改造。

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城中区代表团的朱宁等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区的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的议案》(简称《议案》),指出莲花山保护区还存在大面积连片种植速生桉树,以及施放化肥、采伐林木、翻松植被、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不足以及森林整体质量不高等问题,建议进一步落实《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及有关规划,制定具体方案加快桉树等速生丰产林林相改造,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林农“退桉”,并适时对《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进行修改,规定整个莲花山保护区禁止新种速生桉树,进一步提升保护区植被质量。

2月25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上述《议案》予以立案办理。

据了解,《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莲花山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等人工速生丰产林。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鼓励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林木,逐步减少速生桉树等人工速生丰产林种植面积。

按照昨天通过的《实施方案》,我市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新种速生桉树行为及时制止。

市莲花山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种速生桉树包括两个方面,即原有速生桉树采伐后重新翻种桉树(含桉树兜新萌发的桉树),以及现有林地上新种速生桉树。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将对莲花山保护区现有速生桉树林地实施分类改造。包括引导林农对非景观节点上的速生桉树林地3740亩进行改造,其中2023年改造2170亩,2024年改造640亩,2025年改造930亩,鼓励林农改种油茶,并参照有关规定进行激励;沿江沿路景观节点上的速生桉树林地590亩,参照《莲花山大地景观总体规划》要求,分连年实施林地林相改造,主要营造色叶风景林、石山风景林,形成森林景观、森林游憩、森林体验的大面积风景面。

市人大农委负责人表示,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是人民群众把莲花山保护区建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的期待。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林农配合支持,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共识,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