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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4 09:10  |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 |
编者按:
为全面展现柳州市地方立法十周年成效,系统总结十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案例涵盖了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我市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宣传法规,正确适用法规等贯彻实施法规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从即日起将在柳州人大网站、柳州人大微信订阅号、《柳州人大》杂志等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敬请关注。
地方性法规实施典型案例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实施《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典型案例
一、总体情况
《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条例》。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和日常监管、推动活化利用、开展“宣传日”活动等,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路径,切实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守护好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2023年,《人民日报》海外版以《广西柳州: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为题报道了我市名城保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2024年,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我市成功举办全国住建系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培训班,我市在培训班上就名城保护工作机制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作地方工作经验交流。2025年1月2日,中央电视台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作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型纪录片《文脉春秋》之柳州篇在央视一套播出,节目收视率在上星频道同时段排名第一,节目单日相关话题阅读增量达3400多万次。
二、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情况
(一)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全市保护工作合力。出台《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工作方案》,精细制定分解落实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印发《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在广西率先推行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并向责任人发放《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市住房城乡住建局印发《柳州市历史建筑巡查监管制度》《关于建立健全历史建筑结构和质量安全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台博物馆开放、非遗利用、推动刘三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每年下达固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柳州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市林业和园林局制定“三级”古树巡查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利用和传承柳州稻螺共生复合系统方面的政策措施,市民政局制定传统地名保护工作措施等;鱼峰区、柳南区出台落实《条例》实施方案,城中区出台历史建筑及文化街区巡查监管制度等,为各类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政策支撑。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将条例实施情况作为重要评估内容,每年了解各单位保护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困难,提出下年工作建议,较好地构建起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联动工作机制。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日常监管,守好名城保护底线。《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中渡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结合历年来编制的《柳州市山体景观保护规划》《柳州市“百里柳江”景观控制性规划》以及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我市已基本形成由“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共同构建的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柳州“山水城一体”的传统风貌格局不断得到加强和保护,成为柳州重要的城市名片。截至2024年底,全市完成历史建筑结构和质量安全核查116处(288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其中的C、D级历史建筑危险房屋开展安全巡查和风险警示,送达危房通知书,督促住户搬离D级危房,动员保护责任人开展抢救性修缮。市城市管理局通过与社区建立联合机制、增加无人机定时定点监查、增派专项执法人员巡查等方式,强化名城保护巡查执法。近两年,累计拆除历史城区保护区域违法建设31处,拆除面积约5300平方米。
(三)推动活化利用,重点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柳侯祠展陈完善及环境提升,举办“柳侯祠建成1200年暨壬寅(2022年)柳州祭祀柳宗元仪式”,进一步深入挖掘和生动展示柳宗元文化。积极谋划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活化工作,实施黄竹巷、曙光西路225号历史建筑的微更新,带动极具“烟火气”的小街巷成为体验市井生活的网红打卡点。围绕《条例》关于提高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水平的要求,积极激活工业“老厂房”,拓展文化生活“新空间”。实施柳州市空气压缩机厂旧厂区整体保护与再利用项目,园区内7栋历史建筑被植入现代新功能,改造成为影剧场、园区食堂、文创体验馆、工业体验馆、婚庆文化体验馆、美术馆、排练厅等,旧建筑成为新活动的载体,变身为有价值的现代生活空间。2021年,柳空文创园与柳州市工业博物馆成功入选国家第五批工业遗产名录。2023年,在鱼峰体育园项目中放弃全部拆除柳州特种汽车厂老厂房的方案,保留部分老厂房改建为体育场馆,让具有时代特色的工业遗产得到保护和活化。
(四)开展“宣传日”活动,营造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条例》第八条将每年的1月4日设立为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此为抓手,每年1月4日坚持开展法定“宣传日”活动,针对涉及名城保护的特定群体开展宣教活动。2022年1月4日,组织召开全市《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宣贯会;2023年1月4日,在市工业博物馆举办《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图片展》;2024年1月4日,在市博物馆举办“柳州名城保护大家谈”活动;2025年1月4日,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举办“守护千年古城,共话名城保护”活动,较好地促进了保护传承进机关、进社区、进院校、进企业,有效推动了跨部门合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
三、案例特点及意义
一是本案例的地方性法规“落地”机制较为完善,对今后的法规实施工作具有参考意义。在制度建设上,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各类政策措施,同时又通过专项评估,形成互动联动,起到了较好的推动效果。
二是本案例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较好,获得了多方肯定。《条例》实施后,我市的保护规划编制报审、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修缮、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等多项工作都在全区保持领先水平,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国内行业专家的肯定,得到《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网、中国建设报、当代广西等各级媒体的宣传报道。市民群众、外地游客对柳州市工业博物馆、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都点赞有加。
三是本案例突出了地方性法规的本地特色。在《条例》实施过程中,重点针对柳州的工业文化特色做了很多挖掘、保护、利用的工作,坚持抓好柳州名城保护法定“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名城保护更契合柳州的城市精神,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体现了扎根本地、久久为功的地方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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