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纪念地方立法十周年 | 地方性法规实施典型案例④

  发布日期:2025-08-27 16:00   |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将本文分享到:

编者按:

为全面展现柳州市地方立法十周年成效,系统总结十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案例涵盖了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我市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宣传法规,正确适用法规等贯彻实施法规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从即日起将在柳州人大网站、柳州人大微信订阅号、《柳州人大》杂志等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敬请关注。


地方性法规实施典型案例④

法治引领 全民共护!莲花山生态保护与治理的“柳州实践”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贯彻实施《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案例

一、案例总体情况

2017年8月1日,柳州市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市莲花山保护中心作为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指导下以《条例》为工作指南,重点围绕“生态修复、监管执法、森林防火、科普宣传”四大核心工作,构建起“法治引领、科技支撑、多方联动、全民共护”的生态保护体系,用法治之力守护莲花山生态之美,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文本走向法治实践。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生态立法保护成果显著,莲花山保护范围内林地得到妥善修复,林相更加丰富多样,违规倾倒垃圾、野外用火、新建扩建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逐渐完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莲花山保护范围生态综合治理成效卓著,自然环境明显改善,为片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础,进一步擦亮了柳州“绿水青山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二、案例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情况

(一)依法守护生态,标本兼治促进绿色发展

在《条例》法治保障下,大力开展林相改造、生态修复工程,依法守护一方青绿。禁桉改种聚焦“治标”。积极推动《条例》关于禁止新种速生桉树规定,完成保护范围莲花大道两侧桉树采伐迹地林相改造3740亩,种植苗木12万株,使保护范围新种速生桉树逐步减少。丰富林相聚焦“治本”。以《条例》“引导鼓励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林木”为指导,注重选择枫香、乌桕等多品类乡土树种修复林中空地和残次林,种植细叶合欢、金钟花等植物美化彩化公园,引进金花茶等200多种珍稀濒危植物建立基因库,使保护范围生物多样性指数显著提升,推动林地生态功能从根本处逐步恢复。群众参与聚焦“共治”。搭建公众参与义务植树线上招募平台,近年来已组织100余家单位、8000余人次参与义务植树,形成全民共建生态廊道的生动实践。

(二)织密监管网络,严格执法守稳生态红线

以《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为执法依据,累计处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238起。环境乱象有效整治。落实《条例》“禁止违规倾倒垃圾”“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用火”等规定,联合各城区政府清理垃圾倾倒点130处,有效恢复林地生态环境。立案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3起,罚款1500元。墓葬新增有效管控。通过教育劝导、依法平毁、立案办理等方式处理坟墓73座,有力震慑了保护范围内新扩建坟墓的违法行为。部门衔接有效合作。对于35起破坏地形、地貌等超出本单位处理权限的案件,严格履行“案件告知程序”,联合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案件办结率100%。

(三)强化森林防火,联防联控筑牢生态屏障

与相关城区政府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机制,构建起“巡查—预警—处置”全链条防火体系。强化巡查把控源头。全面落实重点防火期全域巡查要求,年均出动巡查人员6000人次,制止违规用火192起,发现并有效处理各类线索752起。累计发送森林防火等宣传短信超过10万条,清理防火隔离带160公里。强化预警及时处置。依托《条例》建立莲花山森林防火监测点,在保护范围内建设自治区森林火险综合监测站4处,防火监控探头1处,并借助无人机巡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预警。半专业森林防火队参与扑救周边火情46次,实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目标。联防联控夯实力量。充分运用《条例》中“建立协调机制”内容,联合城中区、鱼峰区政府及广西国有林场编制保护范围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在清明、三月三等重点时段设置入山卡点,推广“鲜花换纸钱”行动,积极推动无烟祭祀。

(四)推动理念宣传,多维赋能凝聚法治共识

紧扣《条例》多措并举开展莲花山保护范围宣传教育,全力打造“法治莲花”普法品牌。创新视听传播方式。强化《条例》宣传解读,制作《小邹讲条例》《绿肺守护人》等系列短视频20期,累计播放量超1.5万次。打造法治宣传品牌。建设法治莲花广场、宣传展区等6处实体阵地,举办《条例》知识竞答、普法文艺演出等活动50余场次,覆盖群众5.6万人次,将“法治莲花”品牌深植群众心中。宣传渠道广泛覆盖。与中国新闻网、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展开深度合作,在《条例》周年纪念日、森林防火重点期等开展专题宣传。面向全国开展“一个LOGO”“一本故事”“一首歌”“一批摄影作品”“一部纪录片”作品征集,收到《条例》“新三字经”等作品600余件,获奖作品改编为山歌、小品等文艺节目,实现宣传从“入眼入耳”到“入脑入心”,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

三、案例的特点及作用、意义

(一)创新实践:打造生态治理“莲花山模式”

执法温度力度并重。强化“教育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柔性执法机制,对3起轻微违法案件免予处罚,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主动整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生态修复精准施策。创新“林分改造+生物多样性恢复”模式,通过桉树林相改造、珍稀植物园建设等工程,让海南鳽、白鹇等珍稀物种重现山林。

绿色发展导向鲜明。建成青松岭、生态廊道等景观景点,年吸引游客近80万人次,带动周边村民生态旅游增收,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柳州实践路径。

(二)生态效益:绿水青山转化为发展优势

通过系统实施《条例》,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物多样性系统修复为核心,不断推动区域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同时,借助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促进生态资源向文旅资源转化,形成“生态修复—环境优化—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三)社会价值:法治信仰扎根基层

八年来,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莲花山保护范围内逐步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群众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参与监督保护。各单位、团体与保护中心协同联动,构建起“全民监督、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网络。以“全民植树”“无烟祭祀”为代表的生态文明实践,成为群众践行绿色生活的重要载体,探索出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的长效路径。

莲花山保护中心以《条例》为行动纲领,以创新为发展动力,探索出一条“法治引领、科技支撑、多方联动、全民共护”的生态保护新路径,让莲花山从“城市绿肺”升级为“法治地标”和“生态样板”,为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贡献了可复制的“柳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