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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8 10:36   | |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2022年2月22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统筹立法质量和效率,科学合理安排法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
(一)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名称暂定) 4件
1.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
该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由市人大财经委初审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
该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3.柳州市荣誉展示规定
该项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4.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该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由市人大财经委初审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组织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的法规项目(名称暂定)7件
1.柳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2.柳州市献血条例
3.柳州市村寨消防条例
4.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5.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6.柳州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
7.柳州市史前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以上7件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工作,要求在年内完成草案初稿的起草,为下一步审议项目做好准备,视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提请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几年进行审议。
(三)启动前期调研工作的法规项目
列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的第二、三类项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工作,视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启动起草工作,为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立法做好项目储备。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立法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相结合,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法规起草及审议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分歧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价值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
(二)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在选题立项、起草调研和法规审议过程中发挥人大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协调推动等主导作用,注重开展小切口项目的立法,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有效配置立法资源,将综合行使议案办理、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职权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立法效率。扎实推进重要法规案起草“双组长制”,充分发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规调研、起草、提请审议、修改论证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大对重大立法争议的论证深度和协调力度,注意防止和纠正立法中利益偏向。
(三)积极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和服务,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直通车”作用。继续加强与柳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咨询服务基地的沟通协作,重新组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库。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建立与全媒体合作开展“开门立法”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将民主要求贯穿于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完善审查中的沟通反馈机制,依法处理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依托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审查质量。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五)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通过加强与立法研究机构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立法成果的理论总结,并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立法决策和实践。紧密结合立法工作开展宣传报道,针对法规草案立项、起草、审议和通过后等不同阶段的特点,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采访、信息推送、网络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讲好新时代立法故事。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立法工作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关于《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的编制说明
根据《柳州市立法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在第一季度编制完成本年度立法计划。常委会法工委于去年7月开始启动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编制了《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2月22日提请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进行审议和推动的立法项目主要包括三类项目,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名称暂定) 4件
1.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
该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由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拟于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审议,10月进行二次审议,2023年初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三次审议并表决。
2.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
该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拟于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审议,8月进行二审并表决。
3.柳州市荣誉展示规定
该项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拟于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审议,8月进行二次审议,10月进行三次审议并表决。
4.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该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调研起草,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形成法规议案,由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拟于1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审议。
二、组织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的法规项目(名称暂定) 7件
1.柳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2.柳州市献血条例
3.柳州市村寨消防条例
4.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5.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6.柳州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
7.柳州市史前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以上项目属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第一类项目的其余7个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内完成草案初稿起草,视条件成熟情况,在明年或今后几年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全面启动调研和起草项目,可以给起草部门留足充裕时间,也便于市人大相关专工委提前介入,为下一步审议项目做好准备,实现“等米下锅”变为“点菜上桌”的转变,推动立法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启动前期调研工作的法规项目
列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的第二、三类项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工作,视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启动起草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全面启动第二、三类项目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为本届任期内以及下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做好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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