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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1 11:23  |  来源: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祥善   | |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赋予了更重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职能的发挥,今年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题调研,监督和支持市检察院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主要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刑事申诉、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办理国家赔偿及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保障律师权利受碍案件,以及信访维稳工作。控申检察工作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是否得到合法有效的处理,事关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落实。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率队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
新时代控申检察,怎样负起使命担当,落实好《意见》要求,发挥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呢?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组长梁日春副主任提出,要在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梁日春指出,“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主要蕴含充分依靠群众、以人为本等思想,以及注重矛盾调解机制、对矛盾纠纷的预防机制、发挥村民自治等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地点,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的司法诉求,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审判监督、司法救助等检察举措,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结合柳州市工业城市实体企业多,民族区域地区乡村振兴任务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期望高等实际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柳州检察品牌,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率队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
柳州市两级检察院从2019年至2022年3月,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7249件,其中来访3984件,来信2819件;来电446件;审查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1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按照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率达100%。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4件,已经办结181件,已给予并发放救助759.1311万元(含跨年度办理案件),累计救助258人。2019年8月,市检察院与融安县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典型案例,全国仅五件案件入选,全区仅该案件入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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