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发布日期:2017-08-29 21:48   |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邀请市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
(2004年3月2日柳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2014年12月23日柳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修正)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
版权所有:(C)2009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 |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05003697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