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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4 18:04   | |
“随着撤点并校等义均教育改革的推进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日益增多,乡村学校和县城校区,特别是县城学校一时难以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大班额应运而生,坐在后排的学生几乎难以看清黑板,拥挤的教室难以承担其应有的“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功能。请问教育局局长,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计划在县城建设2所小学,目前已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大班额和小学生入学难问题。……”
这是2018年12月5日融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一幕,在这次会议上,融水县人大常委会对发改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环保局局长、扶贫办主任等4名任命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在提问环节,人大常委会委员贾政壮向教育局局长潘家华提问,教育局局长作了回答。
开展岗位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之一。融水县人大常委会计划逐年对任命人员进行岗位述职评议,以此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2018年,先对4名任命人员开展了岗位述职评议工作。述职评议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认真准备。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述职评议的具体事宜,拟定述职评议对象、内容及方式方法,形成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下发实施,评议对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准备,撰写述职报告。二是开展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到被评议对象单位开展调研,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对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评议。调研结束后,由调研组撰写初步调研报告。三是述职评议。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评议对象进行岗位述职评议。在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后,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提问,最后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统计、公布满意率情况。四是整改落实。根据调研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委室对口负责归纳、整理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将书面向述职评议对象反馈,同时将测评结果及评议意见报县党委。述职评议对象根据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进行逐项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以此有效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撰稿:廖独秀、潘欣灵(融水县人大办)
2018年12月13日
图为县教育局局长潘家华回答人大常委会委员贾政壮的提问。(廖独秀摄)
图为县环保局局长黄国荣在会上进行述职。(廖独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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