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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4 17:30  |  来源:覃崇尖   | |
为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8月14日上午,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 学习《地下水管理条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宁、副主任黄革文、秦文等领导和区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施韦君应邀授课。
施韦君围绕《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总则、规划、污染防治、和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来解读。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在保障我国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推进地下水依法治污。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通过学习《地下水管理条例》,使柳南区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节约、保护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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