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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4 16:50  |  来源:柳州日报   | |
为期1个月的“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片展”从1月4日起,在柳州工业博物馆1楼展出。
历史是城市的“根”,文化是城市的“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让柳州人引以为豪。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不断增加名城保护载体,不断提升名城内涵,名城保护取得显著效果,有多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法治力量 守护名城
以法治守护古城。2021年,我市出台广西首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地名、工业遗产、古树名木等。
我市还确定了每年的1月4日为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并相应出台了《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工作方案》《柳州市历史建筑巡查监管制度》等配套制度,以法治力量保护好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
在全区率先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报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完成79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
创新性开展名城保护普法宣传工作,组织编制并印发《柳州市历史建筑地图》《〈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十问十答》等普法资料;联合市教育局举办“扬清风·颂龙城”柳州历史文化教育系列活动——“探寻老街里的烟火气”柳州历史文化名城短视频大赛、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片展,营造全社会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
重获“新生” 广获赞誉
修葺一新的佘家祠堂,古色古香的柳空文创园,还有罗氏大院、雒容中山街民居群……每逢节假日,这些场所都能吸引许多市民前来打卡留念。这一处处场所的嬗变,正是我市对历史建筑活化历史取得成效的一个个缩影。
“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彰显历史文化新内涵。”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已公布历史建筑79处。近年来,我市坚定文化自信,创新利用模式,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认定及修缮工作,始终坚持“应保尽保”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不断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活化利用,越来越多的历史建筑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目前已对34处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性修缮,其中已完工28处,累计完成社会投资约11亿元,完成财政投资3000多万元。有多处历史建筑,经完成修缮后已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并取得良好的活化利用效果。
其中,原柳州市空气压缩机厂历史建筑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更是获得国家肯定,并被列入国家第五批工业遗产名录,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还有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项目等多项荣誉;柳钢一中大礼堂历史建筑是全区首个运用现代适应性技术进行修缮并恢复原用途的典型范例;环江村佘家祠堂历史建筑经修缮后利用为城区廉政教育基地。这些历史建筑重获“新生”之余,也获得了市民的广泛赞誉。
留住“筋骨肉” 传承“精气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目前,我市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座、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1座,拥有国家及自治区传统村落75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2片,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77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4项,拥有历史建筑79处、古树名木12300株……这些如珍珠般散落在龙城大地各处的历史文化遗存,见证了这片土地的沧海桑田,承载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人文积淀……让生活在这座充满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的城市的人们深感自豪。
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延续历史文脉,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中,将传统和现代融合发展,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更多利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不仅要留住“筋骨肉”,更要挖掘好历史文化价值以传承“精气神”。
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强化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让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成为提升城市品质内涵、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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