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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1 11:03   | |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条例草案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大市民群众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秘书科。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7日。
邮寄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612室,邮政编码:545001;
电子邮箱:lzrdcwhfgw@163.com;
电话:2638863(兼传真)。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原材料供应与产品加工销售
第三章 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四章 品牌建设与保护
第五章 产业扶持与发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柳州螺蛳粉品质和品牌特色,促进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螺蛳粉产业相关活动及螺蛳粉产业扶持与服务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柳州螺蛳粉产业包括原材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营销流通、质量监控、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
第三条【立法原则】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质量保障、品牌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林业和园林、科学技术、文化广电和旅游、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资金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规划编制】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规划。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规划或者实施方案。
第八条【标准体系】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标准化建设,依法建立和健全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鼓励和支持柳州螺蛳粉行业社会组织及企业按照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从事柳州螺蛳粉产业相关活动,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其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九条【宣传普及】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产业文化的宣传普及。
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参与柳州螺蛳粉产业文化的宣传报道,扩大柳州螺蛳粉品牌的影响力。
第十条【行业社会组织】柳州螺蛳粉行业社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鼓励、支持柳州螺蛳粉行业社会组织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为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第二章 原材料供应与产品加工销售
第十一条【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布局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本地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
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的建设工作。
鼓励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规模化种植(养殖)。
第十二条【示范基地建设】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达到一定规模并符合相关标准的,经市农业农村、市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认定为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并给予政策扶持。
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办法及扶持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市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农药肥料使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经营主体应当规范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应当如实记录使用农药、肥料的名称、来源、用法、对象、使用日期和停用日期等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
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绿色综合防控技术,保障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生产加工】鼓励和支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经营主体对米粉、酸笋、酸豆角、螺蛳等加工项目加大生产设备投入,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能力和水平。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生产加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支持柳州螺蛳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推进机械化、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
第十五条【衍生产品研发】鼓励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创新,延长产业链,改进生产工艺,创新品种口味,推出多种延伸衍生产品。
第十六条【产品包装】柳州螺蛳粉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质量、规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鼓励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采用环保包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产品预包装和标识标签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产品流通平台建设】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批发零售、电子商务、原材料交易等市场建设,促进柳州螺蛳粉及原材料产品流通和交易。
第十八条【线下线上销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柳州螺蛳粉进展会、进商超、进平台、进枢纽、进景区,扩大线下销售;引进各种服务机构和服务要素,为柳州螺蛳粉产业导入和链接平台电商、内容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多种渠道资源,建立柳州螺蛳粉电商生态圈,扩大线上销售。
第十九条【餐饮门店经营管理要求】柳州螺蛳粉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柳州螺蛳粉餐饮经营者所用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五)制作食品时生熟隔离,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器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中央厨房建设】鼓励柳州螺蛳粉中央厨房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其下属直营店、加盟店统一采购配送原材料,或对其他柳州螺蛳粉餐饮门店提供统一原材料配送;与上游大型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或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原材料标准化供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二十一条【开拓国际市场】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构建分销网络;鼓励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在境外设立零售网点。
鼓励和指导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电子商务和云商务的方式,通过云招商、线上洽谈,利用线上展会渠道,搭建在线国际市场开拓平台,促进交易,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章 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质量监管原则】市人民政府应当规范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维护柳州螺蛳粉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预包装柳州螺蛳粉及原材料的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包装、原材料及成品贮存、设施设备维护等关键环节的监管。
第二十四条【质量安全检测】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检验检测力度,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对其生产的柳州螺蛳粉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或者委托有资质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柳州螺蛳粉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不得销售。
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载产品的名称、等级、规格、数量、来源、流向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二十五条【质量安全追溯】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原材料采购、投料、加工、包装、贮存、检验、销售等全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外地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
第二十六条【质量认证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市林业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提升柳州螺蛳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餐饮门店星级评定】引导行业社会组织开展柳州螺蛳粉餐饮门店星级评定工作,提升餐饮生产经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对柳州螺蛳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柳州螺蛳粉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 品牌建设与保护
第二十九条【品牌机制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商务主管部门等应当建立柳州螺蛳粉品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运用,增强柳州螺蛳粉品牌市场竞争力。
第三十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的使用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向商标持有人提出申请、并依法经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商标许可备案后,方可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在其生产的柳州螺蛳粉及其产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宣传上,注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规范使用注册标记。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在商品上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公告备案后方可成为合法使用人。获准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不得再授权他人使用柳州螺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专用标志。
使用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产品应当按照地理标志相关标准保持柳州螺蛳粉的传统风味和特色品质。
第三十一条【区域公用品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柳州螺蛳粉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准入管理规范。
柳州螺蛳粉区域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规范严格执行准入管理规范,鼓励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柳州螺蛳粉区域公用品牌,禁止未经授权或者违反管理规范使用柳州螺蛳粉区域公用品牌。
第三十二条【商标国际注册】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柳州螺蛳粉商标国际注册,不断扩展柳州螺蛳粉的海外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条【实体店品牌建设】推动柳州螺蛳粉集体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支持柳州螺蛳粉餐饮行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第三十四条【品牌维权】市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柳州螺蛳粉品牌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推动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指导被侵权人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和刑事司法等手段维护商标权利,保护柳州螺蛳粉的品牌权益。
第三十五条【专利保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柳州螺蛳粉专利保护维权机制,支持专利维权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专利服务机构、行业社会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开展专利保护和维权服务。
鼓励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柳州螺蛳粉专利保护联盟和协作机制,在国内外贸易和投资中,支持企业依法进行专利保护和维权。
第三十六条【重大事件协调处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事件协调处置机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企业对重大事件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第五章 产业扶持与发展
第三十七条【财政金融】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加大对柳州螺蛳粉产业的扶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适合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做好柳州螺蛳粉产业保险服务。鼓励柳州螺蛳粉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
第三十八条【产业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柳州螺蛳粉产业用地合理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用地集约化发展。
第三十九条【人才培养】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产业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服务,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学院等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教育学科设置,培育柳州螺蛳粉产业人才。
第四十条【科技创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柳州螺蛳粉企业等单位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鼓励有条件的柳州螺蛳粉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进行科技攻关,促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关键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十一条【企业培育】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柳州螺蛳粉产业企业。推动企业扩大规模,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柳州螺蛳粉企业发展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
第四十二条【产业链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柳州螺蛳粉行业相关农业产业化企业,提升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鼓励企业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动企业跨区域发展。
第四十三条【品牌连锁】鼓励柳州螺蛳粉餐饮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鼓励柳州螺蛳粉餐饮企业在本市、国内大、中城市或国外以餐饮连锁店、加盟店等形式开店经营。
第四十四条【集群发展】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园、柳州螺蛳粉特色小镇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壮大柳州螺蛳粉产业集群。
第四十五条【螺蛳粉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成立各类柳州螺蛳粉产业文化促进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建设柳州螺蛳粉文化场所,深入挖掘、整理、传播柳州螺蛳粉文化,开发推广柳州螺蛳粉文化旅游,加强柳州螺蛳粉文化对外宣传与交流,推进柳州螺蛳粉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创作突出地方特色和柳州螺蛳粉品牌文化的作品,开展柳州螺蛳粉文化交流。
第四十六条【融合发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与特色旅游、休闲度假、观光体验、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
科学引导建设柳州螺蛳粉主题公园、特色村镇等,积极培育柳州螺蛳粉主题文化旅游产业。
第四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与柳州螺蛳粉相关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和柳州螺蛳粉文化的挖掘、征集、保护、研究和展示工作。
鼓励和支持开展与柳州螺蛳粉文化相关的节庆活动,加强柳州螺蛳粉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
第四十八条【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传承保护】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的传承人申报工作,定期开展传承人认定、考核工作,不断壮大传承群体;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对柳州螺蛳粉传统制作技艺采用整理、研究、学术交流、收徒、开办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开展柳州螺蛳粉文化传承传播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法律责任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柳州螺蛳粉原材料,是指用于制作柳州螺蛳粉及配料包所需的螺蛳、竹笋、豆角、大米、木耳、辣椒、花生、大豆等原材料。
第五十二条【施行时间】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于《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一、立法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视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把柳州螺蛳粉产品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柳州市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产业链思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示范带动、有序发展”的总体思路,强化顶层设计,集中一切资源要素全力以赴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为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根据《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柳人办〔2022〕3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柳政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由柳州市商务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我国许多地方已经开始了类似行业或产业的地方立法探索。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出台了类似的条例,例如《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螺蛳粉产业地方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起草、审查修改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本条例(草案)由柳州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起草。2022年3月,柳州市商务局接到立法任务后,立即组织开展条例起草各项工作,4月底撰写形成《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初稿)。通过数次改稿形成《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5月通过书面形式向全市有关部门共计159个单位和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相关螺蛳粉企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意见,还通过座谈会、改稿会等形式收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市人民政府转市司法局审查、修改。
市司法局在起草阶段即提前介入,与市商务局共同研究解决《条例(草案)》的相关问题,6月收到《条例(草案)》送审稿,随即开展审查、修改工作,面向全市各部门和立法基层联系点以及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形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反馈39份,其中有意见建议的6份。此外市司法局还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改稿会的形式听取市人大相关委、立法专家、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充分论证采纳部分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条例(草案)》。
2022年7月28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7月28日下午,柳州市商务局组织市人大相关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和园局及法律专家,召开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改稿研讨会,8月2日,再次征求了全市有关部门,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并经市司法局的审查,形成《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
2022年8月10日,柳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
三、《条例(草案)》主要参考依据和框架结构
《条例(草案)》主要参考了《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1〕16号),《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条例(草案)》共七章52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本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资金保障,规划编制,标准体系,宣传普及,行业社会组织等内容。第二章原材料供应与产品加工销售。规范了原材料生产基地和原材料示范基地建设,农药肥料的使用管理,柳州螺蛳粉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衍生产品研发创新、产品包装、产品流通销售、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柳州螺蛳粉餐饮经营、中央厨房等内容。第三章质量监督与管理。明确了质量监管的原则,风险管控,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监督检查,以及提升餐饮门店的生产经营质量等内容。第四章品牌建设与保护。明确了品牌机制建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国际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注册、餐饮品牌建设,品牌维权,专利保护,以及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置等内容。第五章产业扶持与发展。从财政金融、产业用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链发展、非遗保护、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草案)》的行为给予处罚。第七章附则。包括名词解释和本条例的施行时间。
四、《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提升柳州螺蛳粉产量和品质。《条例(草案)》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布局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推动螺蛳粉原材料本地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并支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本地化生产。加强大米、豆角、木耳、螺蛳、叶菜类等螺蛳粉原材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对米粉、酸笋、豆角、螺蛳等初加工项目扶持,规范原材料生产基地的农药化肥使用,保障螺蛳粉的品质。(《条例(草案)》第十一至第十四条)
(二)提升产品质量和落实市场监管。通过规范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柳州螺蛳粉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力度,加强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预包装螺蛳粉及原材料的生产工序、食品添加剂、设备、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督促柳州螺蛳粉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条例(草案)》相关要求。(《条例(草案)》第二章、第三章)
(三)推动柳州螺蛳粉强品牌拓市场。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品牌建设,加强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力度。大力推动柳州螺蛳粉进展会、进商超、进平台、进枢纽、进景区。引进各种服务机构和服务要素,为螺蛳粉产业导入和链接如平台电商、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多种渠道资源,建立螺蛳粉电商生态圈。充分发挥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载体功能,促进柳州螺蛳粉的健康发展。开拓国际市场,搭建螺蛳粉全产业链交流平台。实施拓展海外市场策略,优化柳州螺蛳粉产品出口服务,开展“柳州螺蛳粉”国际商标注册。(《条例(草案)》第二章、第四章)
(四)提升柳州螺蛳粉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产业规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在柳高校、科研院所和螺蛳粉企业等单位建立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引育螺蛳粉产业科技创新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构建螺蛳粉产业集群。鼓励企业按照“总部+基地”模式,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建设原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动企业跨区域发展。推进螺蛳粉产业创新升级,培育螺蛳粉产业科技型企业。(《条例(草案)》第五章)
(五)加强柳州螺蛳粉文旅宣传。鼓励和支持打造“旅游+螺蛳粉”品牌,用丰富的文化要素提升柳州螺蛳粉的人文属性,不断加大柳州螺蛳粉文化的宣传推广,形成内外宣联动的大宣传格局,擦亮柳州的螺蛳粉文化名片,将源远流长的螺蛳粉文化与我市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历史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整合柳州特色旅游资源,发展全域旅游,助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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