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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8 09:35  |  来源:柳州市人大常委会   | |
柳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现人民对国家治理的有序参与。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紧扣人民群众的期待需求,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让制定出台的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使立法过程成为满足人民需要、扩大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的生动民主实践。
一、理论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始于立法工作。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改革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立法作为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担负着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使命。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柳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工作标准,对标对表新时代民主立法的时代要求,出台《柳州市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柳州市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办法》等16项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民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方法,推动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实践成效
柳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法规立项、起草审议、法规实施各个环节,坚持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引领立法民主向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不断前进。
(一)法规立项坚持“问需于民”,让立法项目更顺民意
坚持“问需于民”,立什么法,老百姓说了算。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把是否“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期盼”作为法规立项的重要考量。通过报刊、网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夯实立法民意基础。把群众评选出来的项目做为优选项,特别是将人大代表提出的集中反映群众期盼的法规议案重点推动实施。比如,顺应群众对生态宜居环境的期盼,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纳入立法规划,以人大立法守护柳州绿水青山。制定《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法治手段守护好老百姓“餐桌上”和“菜篮子”的安全。响应群众呼吁,制定《柳州市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推动柳州螺蛳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由“网红”变“长红”。制定《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乡愁美好记忆。
(二)法规起草审议坚持“问计于民”,让法规草案更聚民智
坚持“问计于民”,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法规内容的意见建议,积极拓展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体现在法规内容中。在制定《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的乱搭乱建等“五乱现象”,列出问题清单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在制定《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中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公园遛狗伤人、“僵尸车”治理等难点问题。如《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时长不低于三十分钟,适当优惠新能源汽车的停车收费标准,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二是找准最大公约数,拓宽公众参与途径。科学民主立法在于寻找最大公约数。比如,在起草审议《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过程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多达1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00多条,采纳80多条。针对河道采砂是“禁”还是“放”的问题,一直存在重大分歧。通过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考虑到我市石英矿资源储量丰富、人工机制石英砂可以实现替代河道砂石的实际,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良好生态保护成果的理念,条例最终提出了更强、更严的管理措施,规定柳江全流域禁止经营性河道采砂活动,较好的平衡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统筹了“堵后门”和“开前门”的问题。
(三)法规实施坚持“问效于民”,让法规实施更增民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坚持“问效于民”,紧紧盯住法规获批生效后的宣传贯彻实施环节,落实落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推动法规转化为可感、可及、可触的民生成果。一是持续在法规执行上下功夫。对条例开展“法律巡视”。如,莲花山保护条例施行一年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对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体检”,随后又针对政府整改情况逐项开展跟踪督查。2019年底,在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对法规进行修正,将古亭山片区纳入莲花山保护条例,将保护面积从原来的40.9平方公里扩大到52.9平方公里,形成“一江双绿肺”的城市生态新格局。二是持续在解决影响法规贯彻实施的堵点难点上下功夫。为有效解决影响法规宣传贯彻实施的困难和问题,于2022年12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建立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取得新成效。
三、经验启示
(一)必须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谋篇布局,自觉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立法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以及重要的立法项目、重大立法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由市委讨论决定;对市委做出的立法决策和工作部署,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全力以赴推进。比如,2024年3月,市委提出以“小切口”形式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立法规范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快速响应机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了《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草案)》。该条例于2024年6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紧紧围绕市委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的战略发展首选方向,助力推动实施上汽通用五菱“一二五”工程和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立法工作,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综合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地方性法规,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法规选题必须体现人民期盼和彰显地方特色。目前,柳州市制定出台的15部法规中,紧扣民生民意和地方实际,充分体现了为民立法的本质属性。如《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出台后,给当地违法违规行为带来极大震慑,大批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莲花山片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很好的修复,成为市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最严法治措施和惩戒手段筑牢保护“防线”,2020年以来柳州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地表水水质第一。持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规案工作常态化,每年主动选出一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会进行审议,并在会前深入各县区代表团进行法规解读,极大地扩展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
(三)必须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方面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积极探索互联网+立法、自媒体+立法新模式。组织开展“专家释法”“网上问法”“百姓谈法”等系列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热情;注重开展立法协商,积极邀请政协委员等参与法规的调研、座谈和论证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做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利用全市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使立法决策更“接地气”。持续做好三江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服务工作。近几年来,这辆“国字号”立法直通车通过鼓楼议事、款坪“讲款”等多种形式,针对各级立法机关交办的119项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询任务,征集到意见建议4624条,在颁布的68部法律法规中有199条被采纳吸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直接对农业生产用地进行加固改造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对农业生产者免征印花税”的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评价为“代表了几亿农民的关切,是征求上百家部门、单位和地区中唯一对农民的关切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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