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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5 09:26  |  来源:柳州日报   | |
农贸市场蔬菜品种丰富
热点关注:农贸市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连,是城市“烟火气”的象征。
我市建成区现有农贸市场84个,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市场57个。现有大部分农贸市场由于建设时缺乏统一规划,存在市场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卫生条件差、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百姓心声:农贸市场需要“烟火气”
“‘老柳州’都知道‘青云菜市’,毕竟是在市中心的菜市场,当然希望能管好。”在城中区斜阳路细柳巷长大的市民李卓林说,很多邻居即便搬家了,还是回青云逛菜市,这里蔬菜品种丰富、价格实惠,最重要的是有“烟火气”。
青云过渡市场是市中心较大的一个菜市场,弯弯曲曲的小巷子两侧是摊位、商铺,楼下商铺、楼上住家现象很普遍。“老市场不容易管,能立法是个好事。”李卓林说,除了卫生状况是个问题,还有停车难、车辆随意穿行市场,早市时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市场内与市民抢道,时常堵得水泄不通。
两会热议:进行地方立法规范管理
“对农贸市场管理进行立法,是柳州落实地方立法的转变,切口很小,事关民生,管长远。”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俊说,从现行法律法规看,有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立法缺失,是我市农贸市场建设无序与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难、农贸市场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监管缺位或错位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凸显了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的紧迫性。
李俊介绍,此次提请会议审议的该条例(草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前后经历了2年多时间,经过了多轮调研、论证和修改。该条例(草案)有三十九条,其中用了九条来明确开办者的职责和义务,明确规定了农贸市场开办的条件和退出机制、农贸市场开办者的义务、场内经营者的义务、实行活禽宰杀“三分离”制度等。
此次地方立法将解决我市农贸市场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我市的农贸市场存在多种管理模式,业主单位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村委等。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农贸市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规范管理是新时期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体现。”市政协委员、市商务局副局长贾建功说,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包括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在内的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
该条例(草案)也引起了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的关注。“我所就职的单位就是市场,而且是24小时营业的全品类大宗批发的市场。”市人大代表、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职员魏成云说,在会前就对《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有所了解,认为这方面的地方立法很有必要,根据柳州的实际需求,把好的经验归总,固化下来,并长效推行。她所关注的活禽宰杀“三分离”制度的实施,新柳邕二期项目对活禽宰杀就有专门的规划,预计一两年内可以推行“三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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