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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3 10:35   |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又被称为居民住房的“养老金”。该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市这项工作做得怎么样?如何能做得更好?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考察和集中视察。
5月中旬和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前明带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住建委、市编办有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分别赴辽宁省和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进行了专题考察,在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到了很多先进的做法和经验。
5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樑、唐前明、梁日春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我市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并先后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华展华园小区以及融安县进行了实地视察,与小区业主、物业公司、街道社区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基本掌握了我市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从视察情况看,我市自2010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该项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至2018年5月底,市区累计归集维修资金达到8.86亿元。同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也日趋规范,2016年12月1日我市修订并出台了《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交付、管理、使用、保值增值、监督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随着近年来我市维修资金归集金额的不断增长,资金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保值增值能力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的管理得到较好的促进,缴费业主的长期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对于在视察中发现的重视不够、宣传不足,管理机构建设滞后,维修资金“收不齐”“补建续建难”“使用难”以及存在监管风险等问题,视察组根据我市实际,参考外地经验做法,提出五点工作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维修资金的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维修资金的宣传力度,让业主交得明白、用得清楚。三是要切实加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建设,保障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到位。四是要优化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业务流程,做到方便快捷,解决问题,让业主自愿主动交付维修资金。五是要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第三方监管体系,防范使用风险,确保维修价格合理、质量达标。
柳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
2018年6月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听取市政府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到华展华园小区视察住宅维修项目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融安县视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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