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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柳江河上游地区水资源管理、保护的议案

  发布日期:2019-07-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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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柳江是柳州市各族人民的母亲河,是柳州市区近200万人口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其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特别是柳江上游地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直接关系到整个柳州市区和沿江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和旅游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柳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水患防御能力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亟需加强保护和管理。因此,对柳江上游地区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尤为迫切。

案据:(一)非法采砂和炸、电鱼的行为屡禁不止,破坏了融江河的水质和生态环境。由于水利、渔政执法人员少,环境复杂独执法难,河道综合整治联合执法没形成常态化。融江河上非法采砂和炸、电鱼的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在罗城、融水县交界的柳城河段处,还出现非法捞沙船利用节假日、夜间进入柳城县境内偷采的行为。非法捞沙行为,造成河床抬高。河流两岸植被逐渐减少,造成沿河两岸水土流失,沿河生态环境恶化,水源区、水源涵养区部分面积丧失。非常炸、电鱼的现象也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二)河道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现象突出,造成水域及耕地面积减少、水环境逐年变差。

河道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管网不完善,特别是沿河的生活排污“直排”现象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沿河地段两岸河堤改造加固工程尚未实施,水土流失、河岸崩塌严重。如,柳城县大埔镇上里、龙头镇码头、覃造、社冲乡长漕、平村、冲江逐年河岸崩塌,失去耕地900多亩。

(三)面源污染问题一直未能从根本得到解决。一直以来,我们只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企业的污染源治理,而对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农村环境历史欠账太多,沿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严重。如施用化肥、农药剂量过大,农业灌溉用水通过地面径流最终汇入柳江河。沿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无害化处理,村民随意把垃圾倒入河边,洪水来临时又把沿河垃圾冲到下游市区,影响市区居民及沿江两岸群众水质安全。

四)制砂场所布局管理不规范和网箱养鱼管理无序,影响饮用水、防洪的安全和城市景观。部分河段沿河两岸的砂场布局混乱无序及管理不力,沿河美景大打折扣。同时,运砂船乱停靠和无证的网箱及无序养殖、无证养殖等问题突出,有不少无动力船舶(俗称僵尸船)停靠在大桥上游,如,柳城大桥两侧、杨柳桥周边有不少这样的船只停靠,对下游饮用水桥梁、电站、河道行洪防洪、航运安全造成隐患。

方案:因此,我们建议对融江、柳江河段进行立法保护。

()建立专门的联合执法工作组,让河道综合整治步入常态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炸鱼电鱼行为。一由公安、水利、水产畜牧、环保、国土、工商、交通、市容、海事处、航道、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使河道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砂、非法炸鱼电鱼行为进行从严从重打击,对我市河道范围内所有无动力船舶进行取缔,提高执法效率。二是适当增加水利、渔政执法人员编制,加强水上执法力量。

(二)规范河道采砂和网箱养鱼管理,确保河道的安全和县城景观。通过建立和完善河道采砂网箱养鱼规范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拆除江河、水库水域禁养区内养鱼网箱,河道采砂和网箱养鱼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使得融江流域防洪行洪、生态环境、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明显改善。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布局不影响县城景观的固定制砂场所,设立砂石交易市场,引导建立砂石行业协会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从而达到保护道的安全、河砂资源、县城的青山绿水的效果。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河道基础设施,对一些崩塌严重的河岸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沿河大埔、龙头、凤山、社冲、古砦等5个乡镇崩塌现场进行勘查。全面了解情况,对河段实施防洪堤除险加固工程,设法减少河水对岸坡的冲击压力,保护村庄和耕地安全。加强对柳州市管辖内的柳江河上游两岸森林植被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严禁砍伐沿河两岸的森林植被。每年市财政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沿河两岸的绿化美化。

(四)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及监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首先严禁新污染企业立项落地,对沿河企业、乡镇街道、村屯各种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加快沿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让其尽快投入使用;其次全面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划定统一的专属水产养殖区,合理控制融江河及主要支流网箱养殖规模,防止过量养殖对水体造成污染,确保我县融江河段水质安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