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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3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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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3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法治柳州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定在2021年至2025年开展柳州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柳州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各层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服务“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实施,持续推进“三大建设”,加快构建“八大体系”,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为主题,以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深入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突出深入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讲师团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柳州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健全青少年参加法治实践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农民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分层分类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公民崇德守法。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坚定法治信仰。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使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贯通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鼓励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托地方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品牌。积极挖掘柳州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企业文化资源,持续推动优秀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交流,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高水平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构建“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继续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深化依法治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加强对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推进企业依法管理、合规经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开展实时普法,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广泛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提升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和参与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强化精准普法。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法治宣传。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各级国家机关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联动宣传,提高普法效率。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考核机制。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的要求,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资金、机制上予以保障,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安排,市本级预算每年按上一年市区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县区级财政参照市本级财政保障标准执行。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