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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

  发布日期:2024-04-03 17:05   |  来源:龚普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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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标志着三江茶产业发展正式步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桂、湘、黔三省(区)交界处,是国际公认的“黄金产茶区”,自唐代以来就有种茶饮茶习俗。该县自1988年规划发展茶产业以来,35年间全县茶叶种植面积从当初的500亩增至21.5万亩,茶业从业人员30余万人,综合年产值86亿元,茶叶产值占全县农业产值的70%以上。

为持续做好“三茶统筹”文章,做优做强茶产业,三江主动作为,早在2021年,就把《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广开言路、开门立法,组织起草组人员入茶园、进茶企、走市场,对茶产业链各环节深入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茶业专家、职能部门、基层干部、茶农茶商召开座谈会83次,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600余条,于2022年7月完成条例草案初稿,经多次审议修改,于2024年1月11日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茶树种质与种植、茶叶加工与行业培育、市场管理与品牌建设、扶持创新与产业融合、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突出引导作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质量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和服务保障,强化品牌引领,力促三江从茶业大县迈向茶业强县,为提升三江茶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力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近年来,三江着力念好茶叶经、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聚力将茶产业传统优势、自然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效益优势、品牌优势,全力推动三江茶产业走上规模高效、生态多元、健康持续的发展之路。三江先后承办第十七届中国茶业经济年会、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赛项)等茶界盛事,先后荣获“中国名茶之乡”“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全国茶业百强县”“茶业乡村振兴发展县域”等荣誉称号。“三江茶”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江早春茶”入选2023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茶产业已成为侗乡群众稳定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