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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17:28   | |
“草案第二十六条最后一款中提到的,‘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建议增加卫健作为保护其隐私的部门,共同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接到立法建议征询任务后,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高度重视,8月24日到县妇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县妇联执委、各界妇女代表、基层群众征集立法意见和建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草案相关条款,结合三江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大家踊跃发言,从保障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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