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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旅游发展条例、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议题

  发布日期:2024-07-29 09:30   |  来源:廖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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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审议财政经济、旅游发展条例、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多项议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雪梅、管翠留、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唐大勋、副县长袁源,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姚俊珍,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铁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栗鹏飞等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23年自治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就财政经济有关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在主持会议。

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唐大勋在作关于建议废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木材、矿产、税收联合检查站的决定》的议案的说明。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唐兰珍在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韦冲在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天华在作关于2023年自治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韦冠民在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周卫军在作关于提请审议《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忠华在作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廖独秀在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的议案的说明。

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守端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江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作说明。

新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忠华(中)、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江(右三)、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岸升(右二)、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晓飞(右一),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勋(左三)、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信(左二)、信访局局长曹景崇(左一)在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会议审议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经会议审议,作出关于废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木材、矿产、税收联合检查站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的议案,作出《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的决定》,设立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同意王信因工作变动辞去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信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马忠华的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吕江的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梁岸升的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晓飞的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马忠华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江为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岸升为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晓飞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周仕源的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吴庆华的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贾江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勋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王信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曹景崇为信访局局长。

龙庆革强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和审议意见的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希望新任职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融水实践,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融水建设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