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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工作 “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发布日期:2024-06-05 10:55   |  来源:马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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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5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简称“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各部门深入自查基础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深入乡镇、村屯和县直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进行检查。5月31日上午,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的报告,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前述“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通过执法检查和认真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为,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组织实施“三项计划”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建设“五个家园”,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就今后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决定”的学习和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二是要用足用活用好民族法律法规政策,促进自治权依法充分行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持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图为召开“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廖维 摄)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到怀宝镇盘荣村开展“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

调研(怀宝镇人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