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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1 17:08  |  来源:廖维   | |
5月3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翠留、秦雪梅、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自治县副县长管兴华、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绪和、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勇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医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养老事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医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养老事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会议就有关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将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并依法表决通过。
会议通报了《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事项。《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是列入2022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2023年1月9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将为融水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事项和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确认2023年补选的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于晓东、陈思李、何冠森、覃宇航、娄万海、梁太生的代表资格有效。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3名。
龙庆革强调,要认真抓好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和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宣传和实施《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在推进融水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县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并在分组审议时发言。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管兴华在会上作关于城乡医保、养老事业工作报告。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守端就自治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滨就自治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自治县自然规划局局长叶林峰就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作说明。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主任吕江作人大代表事项说明。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主任马忠华通报《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公布实施事项。
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韦彦波在分组审议时发言。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何培源在分组审议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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