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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决定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召开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1-04 09:10   |  来源:胡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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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翠留、秦雪梅、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自治县副县长管兴华,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绪和、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丁立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栗鹏飞等列席会议。

图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

图为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会议各类名单,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自治县副县长管兴华在会上作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说明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莫先伟在会上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提请审议〈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报告、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办法草案、关于表扬2022年度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履职之星”的决定(草案)。会议分组对各个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在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

图为分组审议现场

龙庆革强调,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请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各工作组抓紧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抓紧修改完善各项工作报告,完善各项程序,按要求报送县人大办,以便及时排版付印,确保大会依法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