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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到融水调研:以立法赋能 苗乡民族团结与文旅发展

  发布日期:2026-07-17 10:47   |  来源:马忠华 贾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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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敏率调研组深入融水苗族自治县开展自治县单行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到梦呜苗寨、香粉乡雨卜村了解民族立法促进非遗保护、文旅发展、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等工作情况,与乡村干部、非遗传承人及群众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了解民族立法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实效。

2021年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立法、宣传、实施并重,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3部单行条例,初步构建起“促民族团结进步、促文旅融合发展”的法治体系。条例制定后,注重做好宣传和检查,推动基层治理、文化传承、文旅融合和民族团结等工作。创新推行“民族文化+基层治理”“双语普法”“芦笙唱团结”“我教妈妈讲普通话”“树荫课堂”“油茶警务”“廊亭议事”“理润苗声”等特色实践载体,找准民族地区学法、用法、执法与民族文化、群众需求的结合点,打通法治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该县获得“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广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等荣誉称号,先后有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3人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25年底,全县累计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18个,比2021年底增加113个;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44人,比2021年底增加139人。2025年,全县举办芦笙舞比赛等民俗文化活动达140场次,拥有经营民族文化的市场主体达400余家,接待游客939.27万人次,同比增12.5%;实现旅游消费106.23亿元,同比增长13.1%。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6%、6.4%。

同时,该县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建言,有7条建议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获得采纳。

调研组指出,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力贯彻实施自治县单行条例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要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自治县单行条例贯彻落实,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规划措施;加强立法后评估,抓紧自治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改等工作;加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加强立法项目调研,精心编制“十五五”立法规划,推动自治县高质量立法。

调研组还就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调研组在梦呜苗寨调研非遗文化与旅游发展工作。(贾文修 摄)

调研组在雨卜村与自治区非遗传承人梁小哲交流。(马忠华 摄)

调研组在雨卜苗寨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马忠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