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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1-19 09:00  |  来源:图文:廖维   | |
2026年1月1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海静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雪梅、管翠留、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劳少昭、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绪和、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铁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栗鹏飞等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海静主持会议

柳州市人大代表贲卫刚、贾宥凌在会上报告履职情况

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事项,审议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报告与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以及自治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审查报告。有关事项及报告将提交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2026年2月召开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日期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会议听取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融水代表团)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评议,提出了评议意见和建议。

梁海静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的梁太坚接受任命书后留影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潘家富接受任命书后留影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覃梁认(右)、卢娜(中)、覃小圆(左)接受任命书后合影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梁太坚的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黄晓东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杨照锋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韦新跃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梁太坚为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命潘家富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覃梁认、卢娜、覃小圆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海静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梁海静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大会相关工作组、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报告,确保大会依法顺利召开;希望新任职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融水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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