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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工作和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日期:2022-09-28 16:17   |  来源:融水县人大办 马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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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雪梅、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自治县副县长何少刚、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绪和、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炳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旭莹等列席会议。

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斗马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幸福宜居家园”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事项、人事任免事项,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表态发言。会议分组对各个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投票表决,对3个报告和人大代表事项、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依法予以通过。对2个报告(事项)按有关规定不作表决,提出了审议意见。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主持会议

会议任命1人,免职1人。任命韦山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龙庆革强调,希望各有关委室、单位认真抓好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希望新任职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推进融水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县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少刚在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韦山接受任命书后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