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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 依法保护 彰显传统村落魅力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到融水开展《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7:14   |  来源:融水县人大办 马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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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至5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融水开展《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对该条例的宣传、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等进行深入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传林、副主任陈宏、甘毅参加调研,融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庆革陪同调研,副县长、代理县长韦贞强作了工作汇报。

8月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到融水县四荣乡荣地村进行了实地检查,察看了村落保护情况。8月5日,在县城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融水县副县长、代理县长韦贞强就贯彻实施《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作了座谈交流。执法检查组对融水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强调要把传统村落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结合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科学规划,健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条例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并加强宣传,讲好传统村落故事、彰显传统村落魅力,为人民群众守住乡愁、留住美丽。

执法检查组到四荣乡荣地村大屯进行察看

据悉,融水县先后有28个村屯列入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其中有8个村屯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融水县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尤其是《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坚持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把传统村落作为重要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传统村落焕发新活力。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条例实施浓厚氛围,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利用节庆活动集中宣传。二是加大投入,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先后投入4320万元对拱洞乡平卯村等8个传统村落进行建设。三是加强组织,全力推进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截至目前,全县列入各级非遗保护项目代表性名录214项(其中,国家级1项、自治区级30项、市级32项、县级15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7人(其中,国家级1人、自治区级37人、市级34人、县级145人)。四是完善机制,凝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合力。制定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暂行办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用好民族立法权,出台《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五是文旅融合,促进传统村落保护长远发展。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