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 融水县

善用人大之为 呵护祖国花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31 11:30   
将本文分享到: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除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族教育等工作外,2019年、2020年分别对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调研和审议,用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回应社会热点 确定监督重点

20162018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其他工作时了解到,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儿童问题不容忽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引起高度关注。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确定2019年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

深入一线调研 分析工作现状

为充分了解我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检察工作情况,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深入调研。2019年,到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学校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法院有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汇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并听取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学校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2020年,到检察院、看守所、民族小学、苗美家园社区等单位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汇报,听取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妇联、团委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总体来说未成年人司法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容忽视。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融水县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上升后,从2019年起有所下降。2016年至2020年,分别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11人、46人、23人、20人;分别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13人、32人、24人、13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一定时期上升,主要原因是留守儿童增多,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而其本人接触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随着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部门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逐步消除社会的不良影响因素,家庭监管、学校管理和社会治理逐步实现有效衔接。二是未成年人多发性犯罪集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大多无经济收入,自我控制能力差,导致盗抢类犯罪频发。三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有所减少。

客观总结成绩 正视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各部门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各司其职,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一是机构和制度建设逐年完善。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制度。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激活强制报告制度,确保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切实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二是建立健全帮教和援助措施。筑牢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开展司法保护和生活救助。三是不断构建教育和预防网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建立“一站式”取证办案中心,实现提前介入、全面询问、生物样品取证等多功能于一体,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从调研情况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有待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机制仍待健全。三是社会参与、部门联动合力不足。调研中发现,有关部门对202057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知晓率不高,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缺乏合力、执行不到位问题。四是我县缺乏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基地。

提出审议意见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综合调研时了解的情况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等,并督促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