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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4 09:45  |  来源:唐承智   | |
近日,鹿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中渡镇中心校、县实验中学实地检查了乡村教师补贴落实情况、教师周转房情况、教育教学成果等,并分别召开座谈会与中渡镇中心校、县实验中学、鹿寨中学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还召开汇报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情况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能够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各项规定,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做好教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促进依法履职,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继续优化教育布局,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科学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要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加强教师权益保障,不继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减轻教师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培训、培养,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助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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