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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8-14 11:00  |  来源:吴柳才   | |
林地权属纠纷,是乡村治理里的“老大难”。不少案件虽然已经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却陷入裁而不履、决而难行、反复拉锯的困境。如何破解裁决落地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鹿寨县寨沙镇立足基层治理实际,将人大代表深度嵌入矛盾调处全链条,探索推行“买菜送葱花”柔性再调解模式,坚守法治底线,兼顾情理,以法理相融、互利共赢的思路,推动多起林地矛盾实现实质化解。据统计,2026年上半年,寨沙镇累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85人次参与信访事项化解,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件,实体性化解率超97%;其中林地权属类纠纷占比突出,通过人大代表牵头攻坚,大量积压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顺、邻里和睦。
法治筑基:代表聚力联动,筑牢专业调解“硬支撑”
破解林地纠纷,法治是根本前提。寨沙镇将人大代表力量纳入调解工作体系,构建专业力量与群众力量协同的调处格局。
建立“1+4+人大代表”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由镇主要领导统筹牵头,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办案人员、公职律师组成攻坚调解专班,同步吸纳各级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组团作战。公职律师严守法律关口,牢牢守住法治红线;办案人员全程跟进,抓好案件闭环管理;包村干部与属地人大代表下沉一线,面对面做好群众思想疏导。依托人大代表扎根村组、熟悉民情、威望较高的天然优势,实现专业法治力量与基层群众工作力量深度融合,让调解既有法律刚性,又有乡土柔性。
针对存量裁决案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与专班成员开展专项风险研判,逐案复盘履约意愿不强、林木处置棘手、分歧难以消解等堵点难点,做到一案一方案、靶向施策。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联络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前摸排争议双方诉求底数与情绪状态,为精准调解提供第一手民情依据。
组建林业、村组、司法+人大代表联合工作组,组织争议双方到现场实地踏勘,对照权属图纸厘清历史沿革;同步由人大代表开展现场政策宣讲、法律咨询,配套提供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全链条服务,让每一轮调解都于法有据、公平公正,也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愿配合。
全程闭环:代表跟踪回访,织密暖心调处“服务网”
摒弃“一裁了之”粗放思维,寨沙镇建立行政裁决全周期跟踪调处机制,将人大代表监督、回访融入调处全过程,不只盯着一纸文书,更加注重矛盾实质化解。
常态化开展裁后跟踪回访,由包村人大代表牵头负责,实时掌握双方思想动态与真实诉求,找准当事人抗拒履约的根源,找准柔性调解的突破口。对林地纠纷重点案件,人大代表实行“一户一档、定期走访”,及时发现纠纷反弹苗头,第一时间介入疏导化解。
推动调解协议细化做实,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协议协商与签订,明确林地边界、林木归属,增设息诉息访相关约定,从源头防范纠纷反弹、重复维权。针对跨屯、跨村林地纠纷,由属地人大代表联合牵头确认边界、监督履约,确保调解协议落地见效。
算清权益账、时间账、经济账“三本账”。人大代表紧扣“纠纷林地不予办理采伐证”刚性政策,用乡音土话向群众讲清盲目复议、诉讼所要承担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法律风险;坚持互谅互让的乡土治理理念,劝导得利一方适度包容让步,消解弱势方抵触情绪,解开双方心里的“疙瘩”。
创新赋能:代表牵线调和,解锁互利共赢“新解法”
刚性裁决划清法定权属,但要彻底消融多年积怨,还需要柔性治理智慧。寨沙镇创新推出“买菜送葱花”调解工作法,由人大代表担任“调和员”,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用好柔性调剂化解对立情绪。
“买菜送葱花”调解工作法,通俗来讲就是:守住“主菜”不动摇,用好“葱花”做调剂。
“主菜”即法定裁决结果:县政府已经生效的行政裁决、划定的权属、四至边界,这是底线,绝不松动,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葱花”即裁决之外可协商的零星林权:对于裁决范围以外的零星相邻地块、附属林木等,在双方自愿前提下,由人大代表牵头协商,通过互换、适度调剂、互利让利的方式,作为协商筹码,化解对立情绪。
在寨沙镇一起典型跨屯林地权属积案当中,生效裁决已经明确争议林地所有权归属,但双方对争议地上林木归属以及相邻零星地块林权依旧争执不休,裁决后矛盾依旧难以平息。属地人大代表主动牵头介入,严守裁决结果不变,围绕裁决之外的零星林地及争议地林木开展协商调解,通过适度的利益平衡,最终实现“两方满意、纠纷清零、邻里和睦”的良好结局。
类似的实践已在寨沙镇各村广泛铺开:北里屯林地界限纠纷中,人大代表韦经能、韦献春现场调解,以原有水沟为界定分止争;六往村跨村山林边界纠纷中,人大代表林福昌联合多部门现场指认地界,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兴等村丢荒地权属争议中,人大代表韦喜明通过政策解释与教育疏导,推动当事人主动放弃争议。
坚守法治不松底线,柔性调解巧化心结。“主菜守原则,葱花促和解”,不是突破法律搞妥协,而是在尊重生效裁决基础上,以人大代表为纽带,用好附属利益做疏导,推动矛盾真正化解。下一步,寨沙镇将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机制,不断丰富“买菜送葱花”调解法实践内涵,让更多林地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乡村振兴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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