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发布日期:2024-07-31 16:00  |  来源:覃崇尖   | |
为加强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2024年7月29日上午,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宁、副主任黄革文、谢铸、秦文等领导和区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柳南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尹俊良应邀授课。
尹俊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架构及特点和案例分析等几个部分来解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0年8月,原建设部启动了《城乡规划法》起草工作,在总结《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起草。该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0年 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将城乡规划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之中,有利于统筹考虑城市、乡村的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强规划管理,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威性,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使柳南区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认识到,明确上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规定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
版权所有:(C)2009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 |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05003697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