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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捍卫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3-05-16 16:52   |  来源:覃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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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日上午,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宁、副主任黄革文、杨冬平、谢铸、秦文等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柳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徐伟应邀授课。

徐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立法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架构及特点、法律解析及案例等几个部分来讲述。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使柳南区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产买卖、遗产处理、高空坠物、占道纠纷、个人信息保护、衣食住行、老人赡养、生产经营等等,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