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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6 16:52  |  来源:覃崇尖   | |
5月15日上午,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宁、副主任黄革文、杨冬平、谢铸、秦文等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柳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徐伟应邀授课。
徐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立法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架构及特点、法律解析及案例等几个部分来讲述。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使柳南区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产买卖、遗产处理、高空坠物、占道纠纷、个人信息保护、衣食住行、老人赡养、生产经营等等,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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