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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人大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首次请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设计专家张伟冰高级工程师讲课

  发布日期:2022-05-19 16:06   |  来源:覃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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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6日上午,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二分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张伟冰应邀授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庆宁、副主任黄革文、杨冬平、谢铸、秦文等领导和区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区自然资源局干部等参加了学习活动。这也是柳南区人大首次请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设计专家讲课。

张伟冰从土地管理法修正背景和意义、土地管理法的构架及亮点、土地管理法重要条文解读、违法用地案例分析等方面阐明了《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个改变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让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了同等待遇,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区人大机关和区自然资源局干部受益匪浅,进一步认识到,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前提是依法依规、符合政策、程序合法、避开禁区、考虑地类、避开基本农田。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活动,是柳南区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打造“四个机关”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机制,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有关部门的法律监督,建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周小时法律学习”制度,按照一周一小时一部法,全面系统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机关,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坚持学用结合,主动聚焦中心、融入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