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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5 15:44  |  来源:廖桂壮、人大办   | |
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出了重要指示和部署。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樑率调研组到柳城县东泉、沙埔、大埔、龙头等4个乡镇,对我县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我县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现状,“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情况汇报,以及我县对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走访豆角加工基地、酸笋加工、蔗叶加工企业等新型农村经济主体,了解企业成功的经验,以及我县落实市政府支持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经营发展政策,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瓶颈。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对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同时,指出我县应多方发掘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加强服务,大力支持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发展经营,为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申请政策扶持提供便捷服务;要在包装新型农村经济主体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知名度,以点带面进一步壮大新型农村经济主体队伍,推动规范发展。
县长余瑞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龙鲜陪同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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