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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9 22:42   | |
柳州市首部实体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将于今年 8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协调会,就条例实施前需配套落实的相关工作进行跟踪督促。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相关部门就莲花山保护范围的“三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综合利用区)划定、管理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和生态补偿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冯军要求相关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全力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为条例能够有效施行提供保障。
市政府副秘书长韦松凌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常委会法工委、市编办、发改委、规划局、林业局、法制办、城中区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法工委 潘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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