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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2-12-14 10:47   |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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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洋洋,柳江碧波荡。13日中午,在壶东大桥与文昌大桥东侧之间的江边,热爱垂钓的市民抓住好天气,或一人一竿,或一人多竿,享受垂钓之乐。当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我市专门为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立的地方性法规——《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鼓励、支持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

那么,在柳江边垂钓,哪些行为需要倡导和鼓励?哪些地方可以钓鱼,哪些地方不可以?哪些行为需要禁止或规范?《规定》不设章节,共十七条。《规定》第四条对禁钓区进行了设置,第五条对开展垂钓的禁止行为进行了规定,第七条对钓获物进行了规定。此外,《规定》还分别对行业协会、团体性垂钓的管理和垂钓人员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柳州市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境内天然水域内的渔业资源日渐丰富,垂钓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普遍喜爱的休闲活动,这也是柳州宜业宜居、百姓安居乐业的一种直接体现。由于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垂钓行为进行规范,虽然我市出台了《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主要是从水环境等大的方面进行规范,缺少对垂钓活动管理的内容,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公众合理利用天然水域开展垂钓活动。

据悉,随着地方立法工作走向深入,我市不断加强法规制度供给,地方立法工作走上“快车道”。在已施行的10部地方性法规中,有4部是今年施行的,包括《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及《柳州市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