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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发展“助推者”

——市人大常委会二○一八年履职关键词(上)

  发布日期:2019-01-11 16:49   |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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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立法、每一条建议,是忠诚,亦是担当。

  每一次视察、每一项监督,蕴藏情怀,亦饱含期待。

  市人大常委会砥砺奋进的2018年,于发展,于民生,都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全年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激发了干事合力和创业动力。

  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书写助推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篇章。

  立法篇:少而精、重实效

  “少而精、要管用、重实效”,按照这一地方立法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致力于提高立法质量,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一湾碧水绕城流,是柳州最美丽的标志。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龙城百姓关注的焦点。市人大常委会从2017年开始,调研了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至红花水电站近300公里河段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并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联组会议中,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

  “河道采砂问题如何监管?”“网箱养鱼问题如何管控?”“沿江违法建设和沿岸乱倒垃圾问题如何根治?”……专题询问中,9个问题直指痛点,15名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应询,形成了推动问题解决的合力,也为《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前期工作做好准备。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充实专家库、增设服务基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民之所盼,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机动车停车管理等立法预备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指导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指导融水县开展元宝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构筑了一幅龙城立法体系的崭新蓝图。  

  为进一步推动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执法检查和实地视察,并审议了《柳州市莲花山总体规划》,针对生态补偿、治理核心区内垃圾问题、完善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奋进篇:高质量、聚人心

  唱响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实现新时代新作为。

  2018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我市召开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现场会,我市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及时作出了《关于推动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的决议》(简称《决议》),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意志。

  加强对我市的国家“两化”融合试点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监督,加强对科技创新发展的监督,加强对我市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的监督,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加强对人才建设的监督——《决议》明确的五个“加强”,生动诠释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初心的守护,对忠诚的践行。

  知行合一。围绕西江经济带建设、工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课题,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

  聚人心、鼓士气、增干劲。市人大常委会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立我市城市荣誉制度”列为重点代表建议进行办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形成了《关于厚植城市人文精神、挖掘宣传展示城市荣誉人物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建议,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建立城市荣誉制度体系,运用科技手段使历史资料永存,并充分运用城市公共文化场所、公共空间展示宣传城市荣誉人物,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干事创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