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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5 10:00  |  来源:周嘉恒   | |
7月18日,2024年全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卢万兵主持会议。会上,7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毅以“强化环资立法监督,提升履职质效”为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做好环资方面的立法监督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立法助推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绿色发展上有着重要作用。常委会审议确立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并决定由环资委负责组织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条例》于2024年1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2024年5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实施《条例》,用法治的力量破解卡点、难点、堵点问题,有力助推柳州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用好用足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监督体系,擦亮“水质冠军”金字招牌。常委会通过审议确立代表议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以及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回头看”、执法检查“回头看”等,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将监督工作与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多年持续监督,构建“全链条”履职和“闭环式”监督,为柳州市2020至2023年连续4年获得全国“水质冠军”、持续优化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生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监督“长牙”、铁规“带电”。常委会主任刘传林对《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两次作出批示;常委会党组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向市委报送报告;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督办;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从严从实、一督到底。三是开展评议,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履职效能。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柳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开展评议,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水平。
三、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一是上下联动,增强力度。按照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提出的“加强上下联动配合,开展联合调研,增强监督力度”的工作要求,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柳州县区、乡镇等开展绿色新能源(页岩气)开发利用情况等联合调研;在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时,开展市、县区人大联动,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成效。二是内外协同,贯通融合。在开展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时,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监督、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柳州日报社进行暗访报道,使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与柳州日报社等单位联合开展“九曲柳江千里行”专题报道,讲好立法和保护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系列报道共50篇文章、20多万字,柳州日报社全媒体平台阅读量累计100多万,留言评论近万条,取得显著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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