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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一批事项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日期:2020-10-31 10:55  |  来源:柳州日报   | |
10月29日至30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相关事项,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决定(草案)、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传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耀光、刘向群、唐前明、梁日春、周思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大洲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林,副市长王鸿鹄,市监察委副主任黄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秋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虹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构建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我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我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我市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柳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稿草案)》、人事事项。
经分组审议和联组发言,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2020年柳州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柳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稿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职人员获颁发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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