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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04 15:44   | |
《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二部地方实体法规,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该条例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2020年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基本情况,包括条例宣传工作,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的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绿化建设等方面内容;条例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条例修改完善的建议。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情况汇报及林业和园林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的补充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实地察看荣和天誉楼盘项目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纠正及认建认养情况和百花岭生态示范区建设情况。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工作予以肯定,并建议市政府在继续重视城市绿化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加大对城市绿化建设和管养的资金投入,加强对绿化条例的学习宣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向群,唐前明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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