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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19 11:08  |  来源: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梁樑的带领下,于9月16日、17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朱富庭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汇报,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10个政府部门作了补充发言。总体看,我市对《渔业法》的贯彻实施是高度重视的,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渔业资源保护、繁育增殖、监督管理以及与渔业相关的生态环境、鱼船管理等,都保持了安全、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既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鱼类产品,促进了农民增收,也对鱼业资源的繁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和法制保障,打击了违法犯罪,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渔业管理体制建设还需不断加强,渔业管理法制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等等。
梁樑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渔业法》的重要意义,树立好法制意识,坚持生态优先,认真贯彻好渔业法,实现渔业全面协调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把这次执法检查当作对我市《渔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一次总结和检验,对照法律规定,不断改进工作。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同时,积极支持渔业发展,发挥渔业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
汇报会后,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市渔政站、行政审批大厅渔政审批柜台,柳城、柳北、鱼峰、柳南等有关水产苗种场、养殖场和水产品销售市场,以及红花水电站、柳城县凤山融江-龙江口水产繁殖资源保护区。重点检查了我市水产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利用保护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渔业监督执法情况以及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情况。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听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汇报
听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大厅渔政审批柜台检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
红花水电站了解航道管理运行和鱼类回游通道情况
水产苗种场检查养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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