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融水县召开初审调研座谈会
2019年2月至3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前明的带领下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一是发函征求有关立法专家顾问、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调研组到融水县、三江县开展初审调研,听取传统村落所在县乡政府、村委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召开条例草案初审论证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围绕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委员们认为:柳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悠久,在各县区存在不少存续几百上千年的古村落、古树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传统村落见证了柳州千年的历史,传承着柳州的本土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具有较大的历史、文化、社会、艺术保护价值,弥足珍贵,不可再生。在当前我市传统村落不断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大力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刻不容缓,我市非常有必要制定《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根据柳州的实际情况,借鉴了江西省、信阳市的立法经验,在保护职责、资金保障、保护发展的机制和措施、村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等作出了规定,内容基本完整,与上位法没有原则性抵触,总体上具有可行性,建议将该法规案列入4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