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鹿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规章制度及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题工作报告,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冬生、覃清培、廖能斌、莫兆坚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马耀洲,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波及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鹿寨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鹿寨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鹿寨县补选县人大代表程序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鹿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审查情况报告》、《鹿寨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两项专题报告。
会议经过审议、投票表决,任命李栋为鹿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闭玲玲的鹿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朱本仁的鹿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宁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积极推动我县各项工作的开展;二要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强化法律意识,主动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四要强化公仆意识,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报答人民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