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刑事诉讼法》在我市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依法得到保障,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7月11日至13日,执法检查组听取市政府、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公检法司相关业务骨干、人民陪审员、律师的意见建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实地察看市中级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情况、市公安城中分局河东刑侦大队,在鱼峰区法院旁听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后赴柳北区、鹿寨县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县区公检法司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柳北区检察院未检办案中心、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鹿寨县公安局案管中心、鹿寨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此次重点检查的是2013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基本情况,包括《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立法宗旨和各项原则、惩罚打击犯罪、促进平安柳州建设情况,运用科技、信息技术办理刑事案件情况,执法保障等情况。重点检查市公检法司职能部门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履行职责等情况,并收集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根据此次集中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梁樑、梁日春参加集中检查活动。
(通讯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梁洪亮)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市政府、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贯彻落实刑诉法情况汇报)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梁樑、梁日春实地察看市中院科技法庭建设情况)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梁樑、梁日春实地察看市中院科技法庭建设情况)
(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梁日春实地察看鱼峰区法院立案大厅建设情况)
(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实地察看柳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