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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国旗、国徽规范化使用情况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17-04-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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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国徽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我市国旗升挂和国徽悬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4月20日对我市国旗、国徽规范化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收集书面资料,法制委对市政府、中级法院、检察院,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四个城区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景行小学河东校区、柳南实验中学以及柳州市家具博览中心等22个单位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升挂国旗、悬挂国徽,国旗国徽是否规范、有无破损、污损、褪色和不合规格,位置是否恰当。

 
 
  据调研发现,机关单位、全日制学校、企业对《国旗法》、《国徽法》有基本认识。机关单位、有升旗条件的企业、学设置了固定旗杆升挂国旗,能及时更换国旗,没有出现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现象发生。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或春节等重大节日,各单位举行升旗仪式,全日制学校每周举行升旗仪式。市“一府两院”、四个城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基本上按规定悬挂国徽,国徽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虽然有关单位对《国旗法》、《国徽法》有基本认识,但整体而言,各单位对两部法律的认识还不全面、执行还不到位,存在一些不规范使用国旗、国徽的问题,如机关单位和企业升挂国旗时间不规范、悬挂国徽不合规格、国徽有污损褪色现象、购买国旗国徽来源不明确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专门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参考。
  
  (通讯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梁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