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就《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公布实施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4月28日上午,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条例》制定和施行的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出席会议并讲话,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榴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园林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中央、自治区驻柳和我市有关媒体记者等参加了会议。
《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8年3月29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定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对部门职责分工、城市绿化主要指标的设置、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及处罚实施主体、法律责任等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梁日春指出,《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二部实体性法规,为我市依法开展建绿、管绿、护绿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于我市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柳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自觉将《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积极营造依法促进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配套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的管理体系;要加强城市绿化执法和监督工作,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为我市建设宜居城市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园林局有关负责同志还分别就《条例》特色和亮点、后续保障措施、绿化执法难点、小区绿化建设等方面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回答记者提问

“在柳州”APP网络媒体对新闻发布会进行现场直播
撰稿:彭学峰 摄影:刘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