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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市人大代表周智华
发布日期:2020-04-21 17:04  |  来源:柳州人大杂志   | |
“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头上有光环,身上有担子。我既然当了市人大代表,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来!”这是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智华担任8年市人大代表的切身体会。
作为一名检察长、市人大代表,周智华的人大意识和宪法意识很强。不管到乡下还是到别的单位开展工作、调研,他都会有意识地以人大代表身份去了解情况,跟各级人大代表沟通交流,探讨法律、检察业务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周智华在跟基层人大代表、村委干 部及扶贫帮扶对象沟通时,鼓励大家积极利用“人大代表通道”反映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旦发现有苗头性的东西,务必及时跟他反映,或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人大代表通道”,他得到了一些涉恶问题线索,并整理好移交给相关部门。
除了每年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一些诸如新农村建设之类的民生议案外,周智华平时也会积极在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小事”上发声, 向有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他发现,柳江城区道路维修施工效率很低,经常把道路围起来一两个月,影响群众正常通行,极易造成堵车,而在我市其他城区,同样的道路维修施工效率却很高。他认为,这是相关部门的为民意识不够,遂及时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建议,并受到重视。后来,当地的道路施工效率提升了不少。
去年高考前,周智华发现洒水车往往在中午一两点钟沿着柳江大道作业,并且音乐开得很大,而柳江中学的学生宿舍正好靠近道路, 洒水车的音乐会影响学生的休息,尤其是那些正在备战高考的高三学生。于是,他果断以人大代表身份向当地市容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并提出洒水车错开学生午休时间洒水的建议。后来,市容部门采纳了他的建议,给广大学生创造了一个安静的午休环境。
2011年,时任三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的周智华下村调研时,发现有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存在违法的现象。如某村抓到小偷,不是将对方及时送往司法机关惩处,而是按所谓的村规民约将其五花大绑押去游街。群众按这种村规民约行事,往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为此,他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调取了当地大量村规民约,并指导相关村屯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对一些违法的村规民约予以修改,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
在周智华看来,他这名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职责,为基层呼吁,同时结 合其检察工作职责帮助解决一些急难险重的问题,这样才对得起人民群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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